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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27日 来源:原创 阅读:1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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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牢固确立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长效机制,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昆明卫生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听课目的和范围
1、院领导可结合分管工作及自己的专业领域选择全院各教学单位开设的课程。
2、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课应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旨在深入教学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领导听课范围为本单位所开设的课程,旨在了解本单位教学实际状况,发现并逐步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
二、听课时数(每学期)
1、院级党政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听课不少于8学时;
2、教务处正、副处长听课不少于10学时;
3、学生处、信息中心主任、院办主任、后勤处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
三、听课要求
1、各级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和坚持听课制度。
2、听课时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昆明卫生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本》;涉及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教学单位沟通。
3、听课选择应尽量考虑到老、中、青各层次教师及理论课、实验课等不同教学形式的授课情况。
4、听课后应将听课意见以适当方式反馈给被听课教师。
5、听课者要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课堂秩序。
四、管理与监督
1、《昆明卫生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本》由督导处统一印发。
2、教学督导处由专人负责听课管理,定期向听课人员发放听课本,学期末收集、汇总听课情况,对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
3、教学督导处以信息简报方式汇报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及结果,听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董事会,以便尽快解决。
4、教学督导处有责任监督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将干部听课履职情况,如:每次听课是否认真填写《昆明卫生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本》,是否按规定的听课次数坚持听课等情况提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
附件:《昆明卫生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教学督导处
201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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