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马克思主义学院于10月8日下午组织开展教学工作警示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专项学习,学习由代光美主持,苏敏、严丽两位老师进行领学,全体思政教师参加。
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教学工作警示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专项学习
首先,教学办严丽老师反馈我院教师在上一学年期末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警示情况,严老师针对我院教师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紧接着,严老师带领全体教师再次学习了《昆卫院〔2023〕245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警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深我院教师对预警对象,警示标准、流程及说明等内容的了解,为下一学年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指导。
严丽老师领学“教学警示工作的通知”文件
随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苏敏领学“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学习主要围绕《昆卫党发〔2023〕50号 中共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展开。领学过程中,苏老师着重强调了第三章第八条的内容;同时带领全体思政教师一起了解“第四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指出各位老师要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在开展工作和教学过程中,理智对待,切勿焦躁,沉着冷静,在开展学生工作过程中要采取合理合法合规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劝勉和引导;最后,思政教师自学《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苏敏老师领学“师德师风警示教育”
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教师必须是道德高尚的人群。合格的老师首先应该是道德上的合格者,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师者为师亦为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老师是学生道德修养的镜子。好老师应该取法乎上、见贤思齐,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人无精神不立,师无精神不尊,通过这次学习,我院教师将时刻用警示案例来警示自己,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教职工禁止事项》来要求自己,严守师德师风底线,培养高尚师德。
撰稿:代光美
编辑:王馨雨
审核:苏 敏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