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院于4月组织了2023年度实验(实训)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检查。本次检查工作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牵头。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进行自查自纠。检查范围包括实验室、实验附属用房、实验楼公共环境安全。
4月7日-23日,二级学院进行自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4月23-26日,教务处及后勤保卫处联合对各二级学院检查结果进行查验及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当面反馈,责任人签字确认。并将发现问题以整改通知书形式正式通知到负责人,责令整改。
本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物品储藏间。主要原因是学院正在进行消防安全改造升级,物品被集中放置入储藏间,未及时进行规整。经过本次检查,提高了各学院对储藏安全的重视。
本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已建立台账,并于5月进行“回头看”,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是学院长期以来的重点工作内容。通过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以查促改,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