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精神,根据《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 2021-2022学年校级评优工作的通知》(昆卫办〔2022〕3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推荐,现予以公示,具体推荐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大学生工作部处务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办公地点:行政楼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