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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1日 来源:原创 阅读:2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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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简称学院)的发展需要,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为学院整体发展战略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保证与服务。

 

人事处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一)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是在董事会、人力资源部指导下,在学院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人事、劳资、职工福利、机构编制和外事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3.负责考核及奖惩管理工作。4.负责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学院各系列各级专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以及国家有关系列专员技术任职资格考试的审核、申报工作;各级各类专员技术岗位设置、调整和人员聘任工作;校外专家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副教授的聘任及管理工作。

5.负责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进修、培训、访学、攻读学位的人选的推荐遴选及考核管理工作;负责除教师外其它系列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6.负责劳动管理工作。负责外来工和临时工的管理;根据有关政策办理教职工的工伤、病退的鉴定;全学院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和办理各类假期的请假、休假、销假等职权天数的审批;全学院技术工人考工定级、技师评定管理。

7.负责工资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工资计划;负责教职工的工资审核、升降级、发放、工资关系转移等日常工资管理和校内津贴发放管理工作。

8.负责福利管理工作。负责丧葬抚恤、遗嘱补助、职工补助等福利管理;办理教职工退休、延聘、返聘和教职工社会保险等事宜;协助人才引进用房的管理。

9.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信息库、工资管理库的开发、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各类劳动人事、工资福利信息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学院人事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人事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劳动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0.负责人事保险工作。根据集团规定,办理学院教职工人员保险购买、续保、保险信息统计报表及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保险方面接待工作。

11.外事工作。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院人事处编制及岗位职责

根据人力资源的实际工作任务以职责,暂定编制4人,处长1人、科员4人。岗位拟定如下:

1.人事处处长1人

2.人事管理专员1

1)协助处长工作,拟定人事调配及管理工作负责用人计划(包括留、来校毕业生计划)的制定、管理和实施工作;

2)负责学院招聘和专员技术人才培养工作;

3)负责新进教师的考核工作,并办理新进人员的报批、接收、转正等有关手续,落实引进人才的有关待遇;

4)负责学院员工职称评定等人事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建立、调入或调出的转接工作;协调人力资源部内务工作的处理;

5)负责人员编制管理,人员聘用合同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统计。

6)负责教职工离职、辞退的审核与办理。

7)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的请假、销假事宜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职工考试、培训、晋级政策拟定及初审、申报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应急工作。

3.劳资核定专员1

1)负责学院薪酬福利核算、调薪核薪、发薪及职工日常福利工作,每月5号前完成工资造表,15号前完成奖金、课时及其他补贴的造表工作;负责年终员工考核年度考勤核算工作;

2)根据学院不同岗位在人事管理人员的协助下,设计薪资福利制度;(3)负责学院教职员工月考勤审核及科室考勤工作;

4)负责办理工资手册、职工收入证明;

5)与人事专员协调处理内务事宜;

6)负责学院工资制度答疑工作,完成学院工资统计报表的填报、协调、上报等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应急工作。

4. 保险管理专员1

1)负责学院转正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农民工手册,购买保险;

2)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上报参保职工“五险”的各类表册;

3)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合同认定、合同解除认定以及续保人员认定工作;

4)负责到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办理职工的增减;

5)负责填写、转移、续接参保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6)准备、报送、审核执法年检、养老保险的年度核定材料、表册。

7)完成集团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

5、综合科员1

综合科员1人,具体负责人事处日常事务、内勤管理、档案管理、协助人事科员对新进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心理跟进、员工资质证书报名、办理相关工作、协助劳资专员完成劳资核算、综合协调各科室与人事内务对口工作。配合人事专员进行面试理论阶段考试题库建立完备。

人事处处长 岗位职责(一)

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人事处工作。

 1. 负责全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负责全学院的人员编制、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奖惩及用人计划管理工作,合理调配和使用各类人员。

3.负责全学院工资福利工作。按照上级调资文件精神,复审劳资科调资总表。组织制订有关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劳务费的审核,落实有关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工会一起做好教职工的福利放发的审批工作。

4. 负责全学院专员技术职称评审聘任、教师进修培训、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职工的培训、晋职、晋级提出计划或意见,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5.负责全学院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6. 负责全学院人事档案工作及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向上级领导和院内领导及各部门提供人事信息服务。

7.认真审阅、及时处理各类报告、文件和报表。就人事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人事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为院领导在人事工作决策方面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和数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8.组织制定并不断完善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章行政,使人事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9.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主持制定本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汇报计划的执行情况。

 10.健全处内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处务会议,布置任务、讨论工作、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检查处内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1.负责全处同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负责本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生育及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12.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职责(二)

1.做好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2.配合学院办公室做好临时来校讲学、研究及友好访问的个人或团组的组织接待与活动安排。

3.做好全学院师生的国际交流和交换工作。

4.开展捐资助学工作。

5.做好人事干部档案和综合科的管理工作。

6.完成集团人力资源部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岗位职责(三)

1.在学院执行院长的领导下,做好学院人力资源的配置。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全处同志努力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分管人事、劳资工作。及时掌推有关信息,处理相关业务,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意见。

4.初步审核分管业务科室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期、学年工作计划提出建议意见。

6.完成学院分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专员 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负责人事调配工作。

二、负责做好全学院人员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学院机构设置及调整意见,拟订全学院人员配备方案和学院年度及中、长期的用人计划。

三、人事招聘、调配工作。

1、贯彻人事调配政策,了解各基层单位人员需求情况,拟订人员年度用人计划并负责落实,协同基层单位做好调入人员的面试考核、政审等工作。

2、拟订教师需求计划,协助处领导开展教师引进工作和应届毕业生的联系接收工作,做好引进人员的合同签订工作。

3、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及时整理申请调入人员的求职材料并征求二级单位领导意见和向求职人员反馈结果。

4、负责新进教师的考核工作,并办理新进人员的报批、接收、转正等有关手续,落实引进人才的有关待遇;

5、负责人事档案建立、调入或调出的转接工作;协调人力资源部内务工作的处理;

6、负责办理全学院教职工调进、调出及校内调配手续,做好全学院教职工流动台帐的登记工作。

7、负责二级单位所属基层机构设置及负责人任免工作。

8、负责教职工的辞职、自动离职、退职、借调、停薪留职及因私出境等事项的办理工作。

9、转业和退伍军人的接收工作。

8、负责学院员工考试、培训、晋级政策拟定及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员工职称、相关资质证书评定、办理等人事工作。

9、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的请假、销假事宜的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应急工作。

 

四、考核、聘任、奖惩工作

1、负责学院科以下干部的考核、聘任等管理工作。

2、布置年度考核工作和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

3、负责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五、做好工人、集体工的招聘和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解除、终止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合同纠纷受理和仲裁工作。

六、待聘人员管理工作

1、负责草拟待聘人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待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包括对待聘人员的接收、思想教育、签订合同和考勤等。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待聘人员合同纠纷受理和仲裁工作。

4、做好待聘人员期满的处理工作以及待聘人员不履行合同,违反有关管理办法的处理工作。

5、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待聘人员试用期的管理工作以及试用期满的考核工作。

6、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组织待聘人员参加再就业技术培训和进行就业指导。

7、加强与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动局就业服务中心的联系,尽量为待聘人员寻找就业门路。

七、人事数据库管理工作

1、负责人事处数据库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2、掌握近期全学院各类人员基本情况,准确、及时提供各类人员信息,提出教职工队伍情况分析报告。

3、负责教职工年度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八、负责起草本科室人事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接待处理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九、负责劳动执法检查,劳动用工年检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专员 岗位职责

一、工资管理工作

1.负责编制工资计划和管理全学院工资总额工作。

2.根据国家工资政策,做好学院的工资改革、工资调整、晋升工资工作。

3.负责全学院教职工职务变动后工资、津贴调整和兑现工作。

4.负责工资日常管理,包括接转工资关系、转正定级等工作。

5.负责工资档案表、工资变动表以及工资册的填写、打印、整理工作。

6.负责工资管理系统的管理及工资数据库维护工作。

7.负责计发加班费工作。

二、补贴、津贴管理工作

1.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管理教职工补贴、津贴工作。

2.根据市规定,每年调整山区工龄津和知识分子津贴。

3.根据学院内部津贴规定,拟定校内津贴计划,每学期审核教职工校内津贴与兑现工作。

4.根据学院高职称人员固定津贴规定,按学期审核与计发固定津贴工作。

5.根据规定,负责计算年终奖金预发和年终奖结算工作。

6.负责计发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奖金工作。

三、职工福利工作

1.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教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投保、住房基金等工作。

2.办理各类人员的离退休手续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计算被批准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离退休费、退职费、各种补贴、津贴,以及日常离退休费、补贴和津贴的变动调整等管理工作。

3.负责计发干部离职的离职补助费,工人解除合同补助费。

4.负责审核教职工的探亲假,并开出探亲路费报销证明。

5.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遗属生活费、抚恤金的管理与发放。

6.负责有毒有害保健费、防暑降温费、书报费核定和发放工作。

7.协助其他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慰问、工伤处理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终身奖励的发放工作。

四、其他管理工作

1.根据工作需要办理高级专家的延退手续和离退休人员的返聘工作。

2.组织负责学院各类工人的等级培训和考核定级工作。

3.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拟定临时工的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

4.做好学院临时工的招聘和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履行、解除、终止等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合同纠纷受理和仲裁工作;组织负责学院临时工考勤和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建立建全工资台帐,劳动年报、月报、季报工作。

6.负责统计校教职工的人均收入。

7.管理全学院考勤。按管理范围审批教职工请假、销假;负责审批教职工探亲假。

8.负责有关工资问题的来信、来访及政策性问题的解答处理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员 岗位职责

     在处长领导下,具体负责人事处日常事务、内勤管理、档案管理和各科室的综合协调,主要工作如下:

一、办公室事务

1.人事处工作人员的考勤;

2.来人来访接待、咨询服务、信件处理和对外联系工作;

3.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及立卷归档;

4.人事处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登记,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5.人事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6.人事处报刊及资料的订购与传阅,人事处网页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7.人事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固定资产管理、经费的计划、管理和使用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书、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负责起草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总结档案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2.负责全学院教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人事档案的保管、接转工作。

3.做好经常性的材料收集、归档、整理、分类、编排、装订、编号登记工作。

4.审查了解干部档案的内容,对缺少部分设法收集补充归档。

5.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查阅、借用,办理外调、政审等有关事宜。

6.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协助做好教职工的工龄审查,以及离退休职工的年龄核查工作。

8.推广、应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技术,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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