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项助困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云南省教育帮扶、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部署,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坚守资助育人、科教兴滇、固边惠民初心使命,践行职业教育社会责任与公益担当,助力教育公平,赋能基层医疗人才培养。经学校 研究决定,现将我校学生奖助帮扶专项政策面向社会公开公告如下:
一、专项奖助,筑基育人
学校专项设立校级奖助金,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主要用于奖励德技并修、品学兼优的优秀学子,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励志向学的在读学生。以奖促学、以助暖心,构建“奖、助、励、育”一体化资助体系,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失学辍学,引导广大昆卫学子怀感恩之心、立报国之志,成长为守护人民健康的可靠力量。
二、专项减免,精准赋能
学校立足云南省边疆稳固、乡村振兴发展大局,聚焦边境地区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才培育需求,学校2026年对户籍为云南省边境县,以及东川区、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镇雄县、彝良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宣威市、会泽县、武定县、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马关县、广南县、澜沧县、宁蒗县、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这些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被我校正式录取全日制就读的新生,在校期间每年可享受10%学费减免政策扶持。 本政策旨在支持区域内学子求学深造,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培育人才,助力边疆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护航乡村振兴。
三、政策说明,实施要求
(一)政策衔接:本项校级奖助、学费减免政策,可与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各类助学帮扶政策叠加享受,全方位保障学生就学权益。
(二)资格审核:学费减免对象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核验身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公示、接受监督。
(三)施行时间:本公告所列政策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施行,后续将根据上级政策或学校实际情况动态优化调整。
教育兴则边疆兴,医者仁则民生安。学校始终以“送人千金不如传人一技”为办学宗旨,牢记服务地方、守护健康、稳固边疆的使命担当,持续加大助学投入、优化育人保障,愿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学子搭建圆梦平台,为云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边疆长治久安贡献昆卫力量。
特此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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