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家长、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学院现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途径:
一、监督内容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二)妄议中央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它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或传播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人物形象。
(三)违反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组织参与宗教渗透活动、封建迷信活动。
(四)违反国家、学校的保密管理规定,过失或故意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五)在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论文、教材及其它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六)违反教育教学纪律,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未经批准调换课程,利用职务之便在学校师生中从事有偿中介等兼职活动,擅自利用学校名义、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七)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实习见习、志愿服务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甚至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八)在科学研究、学术活动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教育部门、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认为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九)歧视、侮辱、谩骂、威胁学生,虐待、伤害、恐吓、体罚学生,变相体罚或打击报复学生,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不尊重学生人格和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十)对教师、学生实施猥亵、性骚扰或与教师、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
(十一)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就业、实习、考核、聘用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十二)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三)组织参与诈骗、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参与非法传销、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校园欺凌、打架斗殴,发生酒驾、醉驾等行为。
(十四)向校外培训机构和无关单位、人员泄漏教师、学生、家长信息,利用教师、学生和家长信息谋取利益。
(十五)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以及影响学校声誉、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
二、学校师德师风违规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871-67803258、0871-67889318
举报信箱:行政楼门口、学生食堂西北两侧门口分别设立3个意见箱
举报邮箱:kwdwjsgzb@163.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