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规定,对2021年、2022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以及2019年通过初审的拟代偿对象进行评审,通过各高校、州市县审核及省教育厅组织有关州市教育体育局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现将评审情况予以公布:
2019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终审名单汇总表
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对象初审名单汇总表
2022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对象初审名单汇总表
撰稿:董凤霞
校对:伍青
审核:郭佶颖
大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