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评审情况的通知》内容,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拟代偿对象和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申请材料通过逐级评审,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现将评审情况予以公布:
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终审名单汇总表
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对象初审名单汇总表
撰稿:夏玲
一审:罗崎漩
二审:伍青
三审:高政南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大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