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招就处关于严格遵守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纪律的通知
2025年04月10日 3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纪律,认真做好2025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现将学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纪律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评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标,是反馈招生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上报前认真做好全面自查,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等就业材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就业材料的审核和复核职责,学院核查人、毕业班辅导员须在就业数据核查表上签名,确保毕业生就业状况数据统计数据的规范、真实、准确无误。以上材料要交学校就业部门存档备查。

二、严肃纪律,及时规范上报

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就业统计工作“四不准”的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循就业统计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职责,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数据、就业材料“校-院-班-生”四级实名审核制。就业证明材料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四级实名审核在协议书上完成,其余使用去向证明材料的由学生在证明材料上签字,毕业班辅导员填写《昆明卫生职业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统计认定书》附于证明材料前,落实四级实名审核中的“校-院-班”环节。按就业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上报本学院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数据统计对变更就业单位的,要在就业信息系统及时更新。

三、明确要求,强化责任落实

各二级学院要严肃对待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完善就业数据统计工作责任制,依法依规进行统计。要加强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就业指导教师责任感和业务能力水平,做好高质量的管理服务。学校设立校级、院级就业监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弄虚作假或数据失真的将严肃处理。

校级举报电话:0871-67889823     964625289@qq.com

临床专业群:李建国  18788558235   1148146880@qq.com

护理专业群:王宇超  15287157431   592245043@qq.com

中医学院:杨雪苗  15969548127   125954187@qq.com

口腔学院:骆   18388129093   297227926@qq.com

中药学院:郭佶颖 13208808683  717219733@qq.com

昆明校区(高职扩招毕业生):赵   15087183587 615587170@qq.com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招就处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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